评建组 [2020]1号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任务的需要和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按照教学管理和制度建设专题会的工作安排,决定在现行制度基础上进行梳理、调整和汇编,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相关制度建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确保各项制度符合高等教育规律,符合高校管理要求,符合学校发展实际,完善形成层次清晰、适度超前、结构合理、相互匹配、科学适用的制度体系,达到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要求,提升学校治理能力,为加快建设特色鲜明行业一流的高水平应用型传媒学院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范围
《山西传媒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任务分解及支撑材料总目录》中的相关制度,学校教学运行中的相关制度,具体分为:
(一)校级制度
1.由学校授权,各职能部门以学校名义制定的制度。
2.以各职能部门名义制定,适用于全校范围的制度。
(二)各部门、各单位(含科研机构、教辅单位、二级学院)内部制度
1.保证部门内部正常运行的各项制度
2.完善规范化建设,可单独形成部门制度汇编。
(三)以现行的制度(截止2020年8月)为基准,开展相关工作。
三、工作原则
1.合法性原则。必须有明确的上位法(国家和省级层面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且依据充分有效;校级制度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起草、审查、审定和公布,形式、体例、表述等要符合规范。
2.科学性原则。必须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符合学校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要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能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要具有可操作性,能切实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效率。
3.统一性原则。必须实现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全覆盖,弥补“漏洞”“空白”,制度之间不能重复;同类型制度之间、制度前后之间均要保持一致,不能相互“扯皮”,确保运行过程中制度之间的匹配适用。
4.精简性原则。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制定、修订与合并,需制定的要及时制定,需修订的要优化修订,需合并的应全面合并,构建精干高效、匹配顺畅、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
四、工作方法
按照“无效的废止,缺位的制定、过时的修订、适用的执行”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对现行制度加强建设。
1.“废止”:现有制度中不符合高等教育发展实际需要,或主要内容与上位法相抵触,或不符合《山西传媒学院章程》规定,或不适应学校实际管理要求,或适用条件和对象已变化的,可予以废止。重点对2013年9月以前出台的制度进行检查审核,按照实际予以废止,确需保留的可结合修订优化。
2.“制定”:结合近三年学校落实上位法需要制定的制度;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在实际工作中遇到新问题新要求需解决或存在“漏洞”“空白”涉及的制度;旧存的制度已废止,必须重新制定起替代作用的制度;对现行管理工作中师生员工反响良好的经验做法,可及时加以总结固定下来的制度,应及时制定。
3.“修订”:因上位法产生新的要求,或因学校发展需要变化需调整优化,或与《山西传媒学院章程》规定不一致,导致部分内容已不适用的,通过修订后能够继续适用的制度,应予以修订。重点对2013年9月至2016年12月出台的制度进行检查审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4.“执行”:现行的制度符合上位法的规定,与《山西传媒学院章程》相一致,与当前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相一致,适应学校的管理实际和发展需要,应继续严格执行。
5.对“暂行”、“试行”满2年的制度,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或修订、或废止、或正式公布实施。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梳理摸底(2020年8月10日—28日)
各职能部门根据《山西传媒学院制度建设目录及情况摸底清单》(附件)提供的“拟建制度”列表,结合工作实际,对本部门制定的校级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审核。一是已列在附件摸底清单中的责任部门,需完整填写附件中“关联部门、现行制度名称及制定时间、建设方式、是否提交院长办公会”等空白项;二是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包括已列入附件摸底清单中的责任部门和未列入附件摸底清单中的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评建工作需要和实际,增加所在部门和单位负责的“拟建制度”,同时根据需要完整填写附件摸底清单中“关联部门、现行制度名称及制定时间、建设方式、是否提交院长办公会”等空白项。
8月28日前,摸底清单纸质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请分管校领导审定签字后报送评建办,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摸底清单中现有执行使用中的制度文本及电子版同步报送。
(二)第二阶段:沟通研究(2020年8月31日—9月18日)
评建办在各部门提交清单基础上与各部门充分沟通、共同研究,以指标体系为基础,提出校级制度建设指导性目录,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后公布。各项制度的责任部门与关联部门充分沟通酝酿,征求建议,对拟废止、制定、修订、执行的各项制度达成统一意见,为下一步建设工作统一思想认识。
(三)第三阶段:推进完成(2020年9月21日—10月23日)
各部门参照建设指导性目录,开展制度制定、修订、废止及公布实施等各项工作。工作程序严格按照部门起草、征求意见、提交审定和公布实施等环节执行。所有制定、修订、废止及公布实施等各类工作务必在10月30日之前完成。
(四)第四阶段:汇编应用(2020年10月26日—11月13日)
评建办会同学院办公室对规范建设后的制度进行全面对照、梳理、审核,并整理汇编成册(不予公开的除外)。
各部门、各单位于9月21日前将本部门内部制度目录报送评建办,经沟通研究后,反馈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制度标准化建议目录。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反馈的内部制度标准化建议目录,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补充和制定制度,并于10月16日前将本部门内部制度汇编报送评建办。
六、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是推进依法治校、完善治理体系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的重要抓手,是突破发展体制机制障碍的迫切要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制度建设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按时保质,狠抓落实。
(二)制度建设工作覆盖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部门要充分学习研究、走访调研、征求意见,讲求政策依据,注重协调匹配,提高建设质量,切实做到以评促建、评建结合。
(三)评建办要加强统筹布局、沟通协调、监督审核,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专项制度建设工作有序进行、按时完成。
联系人:王凌燕 隋超宇 雷桂萍
办公室:文华楼B区311
电话:0351-2772029
邮箱:pjb@cusx.edu.cn
附件:山西传媒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校级制度建设目录及情况摸底清单
山西传媒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建设领导组(代章)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