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建组[2021]2号
各部门、各单位:
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1号),确定将我校列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参评高校。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政教督办函[2021]2号)文件精神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现将上级文件下发给各部门、各单位。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深刻认识合格评估的重要意义,充分熟悉评估检查的要求和评估支撑材料的建设标准,做好信息公示,自觉接受师生员工阳光监督。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落实学校评建工作总体部署,制定合理、详尽、有效的评建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动自查、自评、自建工作,按时保质提交所有的评建支撑材料,做好国家评估专家现场考察的各项准备。
附件:《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
山西传媒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建设领导组(代章)
2021年2月25日